江苏连云港修订化工生产业专家定期检查制度
作者:CCSA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3-06-27
为有效解决当前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专家安全检查行为,连云港市在充分征求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化工专家和部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从专家的资格要求、专家定期检查协议的签订、专家安全检查的形式、专家检查的准备、专家安全检查的实施和专家检查的监督管理6方面对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规范指导。
同时为规范专家检查内容,专门编制了《化工生产企业现场(制度台帐)安全检查记录》和《化工生产企业现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记录》供专家和企业参照。
对企业规模较大,设备工艺较复杂的企业,该制度提出专家可以实施分工协作,可对企业的部分范围或者某类设备设施开展局部检查或专业检查,分批次完成对企业的全面检查。
对发现专家未按规定开展检查、安全检查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问题的,将该专家或中介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辖区从事相关的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