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县“六查”确保集中大检查全覆盖
作者:吕戬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3-07-02
一是主体单位“全面查”。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五到位”,限期清零消号。
二是属地管理“拉网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督察检查,达到全覆盖。
三是行业管理“专业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实现条块结合、排查检查无缝对接。
四是重大危险源“专家查”。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企业,聘请省市有关专家,进行逐企业排查,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全面掌控。
五是执法部门“依法查”。把安全检查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由各执法监督部门依法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进行及时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六是督察专班“督促查”。县委、县政府组织4个督察专班,分别由正科级领导带队,与单位脱钩,深入到各地方、各单位开展不间断督察,并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吕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