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多措并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作者:CCSA发布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日期:2013-07-11

一是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市区域内所有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一个不漏地全面普查,做到“一企一档”。在自查自纠、全面摸底的同时,全面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抽查和督查。采取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化工工艺、化工设备、连锁装置、报警装置以及压力、温度等主要安全设备及安全附件的自查、自纠和部门督查、飞行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本市部分化工企业,特别是小化工企业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重点对非连续性生产、涉及国家明确规定的十八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没有做到本质安全的企业,全部列入各区县限期整改名单;限期内整改不了的,一律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没有取得仓储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或坚决调整。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加强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废弃化学物处置等问题。

三是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区入园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批。新建涉及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其他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进入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要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制定第二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继续推进危化企业布局调整,年内完成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流向监控平台建设。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气、燃气等压力容器、管道的监管。交通港口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尤其是加强对挂靠、短驳等运输行为的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海事部门要加强水源地安全保障、危险化学品水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环保部门要将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监管,尤其是工厂的化学废弃物处置。公安部门要加强剧毒化学品管控。建设部门要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和科研机构等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监管。

五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严厉追究事故责任,督促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并按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六是把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的安全诚信档案;对化工行业发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通过诚信发布系统向社会公布,以示惩戒;鼓励社会举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违法违规行为无藏身之处。


 

【编辑:陈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