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江西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
作者:CFFA发布机构:大江网-江西都市报发布日期:2015-02-05
2月4日,江西省环保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向各设区市和各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提出今年春节期间,我省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
根据五个部门发出的函,江西省省提出,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予以公布。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提倡公众购买、燃放安全型烟花爆竹。
同时,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限制性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并加强执法检查和巡视,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