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烟花爆炸涉案店主被批捕

作者:CFFA发布机构:钱江晚报发布日期:2015-03-05

    昨天,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2.19”永康象珠文雄烟花爆竹零售点爆炸事故涉案店主陈文雄。

    永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永康发布称,陈文雄“为追求烟花爆竹销售量,违反烟花爆竹储存、销售、使用等管理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库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5死3伤的严重后果。”

    49岁的陈文雄,是永康人,在永康象珠镇清渭街升平中路25号经营一家名叫“象珠文雄批发部”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点有2个店面,面积约30平方米。

    2月19日下午,恰逢正月初一,陈文雄在卖烟花时,应顾客要求,试放了一个擦炮到门外。结果,擦炮不慎将堆放在销售点外的烟花爆竹引燃致爆,进而引发火灾。

    事故共导致5人死亡,包括3个小孩和2个大人,另有3人受伤。

    3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函,要求提级查处,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