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准入退出

作者:CFFA发布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日期:2015-03-20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按照全市五大功能区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规划。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准入,从严控制高风险建设项目和小危化建设项目,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及高风险储存项目。推动烟花爆竹生产适度集中、合理布局,都市功能核心区、拓展区、发展新区要加快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其他非烟花爆竹主产区县也要逐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 二是推进搬迁关闭。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化工企业关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102号)等文件要求,各区县要进一步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清理,综合运用城镇规划、行政许可、环境治理、安全风险防控等措施,抓好搬迁、关闭工作。 三是完善退出方式。以“五化”为标准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个一律”(一律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烟花爆竹企业,对安全生产条件差、无力改造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的要求,压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到2017年底达不到“五化”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不予延期,退出烟花爆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