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4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产销对接洽谈会议

作者:CFFA发布机构: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微信)发布日期:2015-03-23

 

关于召开辽宁省2014年度烟花爆竹
产销对接洽谈会议的通知


各省内经营批发公司、省外供货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省内外烟花爆竹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进烟花爆竹产品转型提质、科技创新,规范我省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做好2014年度全省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1日召开辽宁省2014年度烟花爆竹产销对接洽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201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表彰2013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诚信企业、“受消费者欢迎的烟花爆竹好产品”。
3、小型优质、安全、环保、新型产品展示。
4、产销双方洽谈,签订2014年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或洽谈合作意向。
5、召开 “行业发展研讨会”。
6、办理备案事宜。

二、参会人员及时间地点
1、参会人员: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法人代表,省外供货生产企业代表,省内外有关部门领导。
2、会议时间:3月31日报到,4月1日至2日开会。
3、会议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4、会议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三、相关要求
1、按照产品优良、新型环保、择优选择的原则,由省外供货生产企业自愿申报,省内经营批发企业推荐,主产地主管部门或商会推荐,协会组织审核登记,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办法进行。
2、省外供货企业参加会议时,将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辽宁省烟花爆竹协会。
⑴ 辽宁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备案申请表及附表(见附件)。
⑵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⑶ 企业产品商标注册证书。
⑷ 烟花类产品保险公司投保证明。
⑸ 所在地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2013年度10月以后的产品定期监督检验报告。
⑹ 所在地花炮管理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函。

四、其他事宜
1、参展企业务必于3月25日前将《参展产品明细》报辽宁省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以便安排展位。
2、参展企业请于31日将参展产品自行运至金城宾馆二楼礼堂,根据协会安排的展位进行布展。
3、大会本着简约、俭朴、务实的原则办会,会场不做彩虹门、不悬挂气球,不发纪念品。

五、联系方式:
1、沈阳金城宾馆总台电话:024-23168001、23168002
2、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颖、吴倩
电  话:024-86210926、86262267、86221185
传  真:024-8622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