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县重处两起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案
作者:CFFA发布机构:新华网发布日期:2015-04-09
日前,记者从邻水县工商质监局获悉: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5”中,该县重处两起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案。
专项行动期间,该县与重庆市质检院、四川省质检院、广安市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抽检行动,分别对A鞭炮厂生产销售的2个批次烟花爆竹和B烟花爆竹公司销售的10个批次烟花爆竹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上述两公司共有11个批次的烟花爆竹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A鞭炮厂生产销售的2个批次不合格烟花爆竹案值19.62万元,其中不合格D20发财全红炮25200圈、不合格龙虎电光炮(B6)1600圈。B烟花爆竹公司销售的9个批次不合格烟花爆竹案值13.01万元,其中不合格组合烟花400个、不合格爆竹31703圈。
目前,该县已依法对A鞭炮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464元,处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对B烟花爆竹公司作出没收违反所得10538.2元,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甘洪波 冯中强 邻水记者站 吕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