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一烟花爆竹经营部被依法查处
作者:CFFA发布机构:赣州晚报发布日期:2015-04-17
证照不全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赣州经开区一烟花爆竹经营部被令停业
根据有关规定,经营烟花爆竹必须在安监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证照。可是,偏有些经营户抱着侥幸心理,大量囤积烟花爆竹非法经营,企图大赚一笔,而如此行为的后果只能是被查处。4月16日,赣州经开区湖边镇一无营业证照烟花爆竹经营部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据介绍,赣州经开区工商局湖边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前的一次例行市场巡查中发现,湖边镇105国道803厂路口旁有一家无营业证照经营烟花爆竹的“黑店”。该经营部挂着“添福烟花爆竹经营部”的招牌,不少过往市民在此购买烟花爆竹。在经营部内,满满当当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既有来自万载县的大爆竹,也有来自湖南浏阳的礼花烟火,有的烟花爆竹个头还挺大,近半人高。在里面一间小屋,还堆放了烟花爆竹,以及液化气罐、燃气灶等,店内经营人员吃住均在店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家经营部虽然办理了安监部门的《经营许可证》,但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证照,属于无照经营。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经营部由一名黄姓男子于2014年11月自筹资金30万元开办,执法人员曾经两次对这家无照经营部进行书面通知,要求办证整改,可是店主却置若罔闻。经过调查,该经营部最近一个月的营业额高达1万元。4月16日,工商执法人员在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该经营部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同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胡蓉 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