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县于7月15日在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上的发言材料

作者:CFFA发布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5-07-21

江西省上栗县发言材料
2015年7月1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6月17日,我县正大出口花炮厂发生死亡4人的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在烟花爆竹产业攻坚的关键时期,打破了上栗县自2008年以来没有发生较大事故的平安平稳局面,我们深感自责、愧疚和不安。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会作出深刻检讨。

    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深刻的,反映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薄弱环节,不够严、不够细、不够实。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县烟花爆竹行业整顿攻坚已经刻不容缓,“打非治违”迫在眉睫,企业主体责任亟待加强,监管责任落实急需强化。通过对事故分析,我们进一步认识到:

    一是转包分包是酿成“6•17”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对租赁分包行为整治不力,导致外地一些无实力的小企业主趁机进入我县从事租赁分包活动。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缺失是造成事故危害扩大的根本原因。“6•17”事故之所以爆炸惨烈、后果严重,与该企业改变工房用途、严重超员超量组织生产有着直接的联系。

    三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经初步测算,38#、35#两处现场作业场所药物均严重超量,有的现场药量达到了核定药量的近10倍。

    四是一线安全监管干部业务不精、作风不实、要求不严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正大出口花炮厂对外租赁时间始于2014年9月,至今已达10个月,乡镇安全办对该企业每周都有检查,县花监局对该企业每月都有巡查,但未能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

    这次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追求“零死亡”理念,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铁腕抓安全,全力保平安。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已于7月8日召开花炮安全生产攻坚百日大会战动员大会,举全县之力对花炮行业进行安全大整治。

    二、强化履职尽责,坚守责任担当。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并从县公安局危爆直属大队、县花炮安监局、主产乡镇抽调精干力量进一步充实花炮安监综合执法队伍,加大依法治安的力度,对花炮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重拳打击。二是推进干部监管责任落实。充实优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的力量,加大投入,充分保障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条件,并建立奖惩机制,提高一线监管干部的待遇;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抓住关键环节,打牢安全基础。一是严查重大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倒逼制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监督检查,治理不到位的,追究企业和监管干部的责任。二是严治转包分包。重拳打击企业转包分包行为,对治理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干部采取待岗、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三是严打非法生产。立即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向全社会公布打非治违有奖举报电话,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四、推进花炮攻坚,促进产业转型。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痛下决心、背水一战,严把“三库四防”标准,坚持“三类不发证” 原则(“三库四防”不达标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虚假整合、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发证),坚决淘汰散乱差小企业,全面提升烟花爆竹企业软硬件水平。同时,明确整顿提升的时间节点、任务和处罚措施,对在今年9月30日之前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坚决完成好国家安监总局下达的烟花爆竹整顿攻坚的工作任务。

    总之,我们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抓好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好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