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走进“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作者:CFFA发布机构:新疆自治区烟花爆竹协会发布日期:2016-01-20
以一挂鞭炮为例,通过生产企业和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扫码登记,这套系统就会对这一挂鞭炮从出生产车间、进生产企业库房,到被地方批发企业定制和进入发货运输阶段,再到运输到地进入批发库房、配送到各零售网点,这一系列的行程轨迹都有所记录。安监、公安、质检等监管部门通过这挂鞭炮外包装上的“产品流向码”都可以全部掌握。
零售方面,“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终端机”发挥了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据介绍,2016年春节期间,全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全面实行连锁经营,乌市约100个、全疆约650个零售网点统一配备了“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终端机”,落实实名登记。在零售期间,每一位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都会有信息记录。购买者的实名购买信息,会经由系统网络联入公安机关的“大数据”信息库,经过数据比对,如发现有超量或别有别目的的异常购买行为,信息系统则会第一时间提供预警警报。
据介绍,该系统目前已经实现全国、全疆的数据一体化。也就是说,全疆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管理已经走进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这一点在今年春节的烟花爆竹零售工作期间则更为显目。
为了保障这套系统能够物尽其用,新疆自治区先后出台多项规定,严格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未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流向标签的烟花爆竹企业产品不得上市销售。而零售网点没有配备“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终端机”也无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实名购买信息必须保存6个月以上备查。
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给产品零售带来更多便利。看到你喜欢的烟花品种,你拿出你的手机,扫扫烟花外包装上的二维码,这个烟花产品的燃放效果短片就会显示在你的手机上,你喜欢就可以下手买,不喜欢也可以再看看别的品种,这是在以前零售中很难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