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保留和除名会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协会秘书处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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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关于确认会员的通知》(中烟协〔2016〕5号)要求,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会员的利益,协会秘书处本着充分尊重会员单位意愿、工作细致到位的原则,通过邮寄通知、发送短信邮件、拨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反复与会员单位联系,对所有会员逐一进行确认。至6月底,确认工作业已完成。

依据《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经催促仍不缴纳或两年无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和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协会秘书处将《关于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会员确认的议案》提交6月27-28日召开的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现将会员保留和除名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会员资格的241家。具体情况是:(1)协会理事单位;(2)按照协会通知要求反馈会员确认表的;(3)协会成立至今交纳过会费,或者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参加过协会活动的(名单见附件1)。

二、除名的会员319家。具体情况是:(1)未按照协会通知要求反馈会员确认表的;(2)协会成立至今未交纳过会费,或者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未参加过协会活动的(名单见附件2)。


附件

附件1:保留协会会员资格名单.pdf

附件2:除名的协会会员名单.pdf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