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湖南省安监局发布机构:湖南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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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监局: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高温停产措施加强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26号)要求,从201671日起,全省各地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措施,强化日常安全监督,实现了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目前,各地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高温停产生产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并进入生产旺季。现就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产验收条件

各市州安监局要按省安委办通知要求,坚决做到九不复工1.企业法人代表、生产厂长(含分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未经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核合格不复工;2.未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复工;3.厂区分区不明确,生产区与生活区无可靠隔离不复工;4.药物管控不到位不复工;5.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和多股东分线各自组织生产的不复工;6.存在私搭乱建工(库)房、改变工(库)房设计用途的不复工;7.机械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复工;8.“三库(药物总库、中转库、成品库)的配置以及建筑结构的达标改造未按标准整改到位不复工;因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企业,仓储能力不足不复工;9.“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达标改造不到位不复工。各市州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细化验收标准。

二、严把复产验收程序

复产验收工作由市州安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为保证复产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安监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构成、验收程序、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验收质量和效果。根据天气预报,预计今年9月上旬我省仍将持续高温天气,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延期至910日。请各市州安监局从即日起至910日做好复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10日起方可批准符合条件的高温停产企业复产复工。

三、严守复产验收纪律

各市州安监局要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与监管执法年活动、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治理工作、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结合起来,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对验收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要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企业,纳入淘汰关闭范畴。对证照过期仍然违法组织生产、擅自复产的企业,由各级安监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并不享受退出奖补资金。各市州安监局要加强对复产企业的日常安全巡查,严防企业组织突击生产、超负荷生产;对企业非法生产、三超一改、未持证上岗、分包转包、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凡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请将此通知迅速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8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