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遴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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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关于开展遴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品牌建设,树立烟花爆竹良好市场形象,从而打击非法违法产品和市场行为,促进烟花爆竹高危行业、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品牌企业遴选活动,从会员单位中遴选“中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强”“中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强”“中国焰火燃放企业10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烟花爆竹品牌企业,重在树立行业品牌,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一项行业公益性活动,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和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遴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组织。

二、遴选范围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烟花爆竹产品生产、经营或燃放的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单位,均可参加遴选活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燃放许可证合法有效。

(二)具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三)具有满足烟花爆竹产品生产、经营或燃放需要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四)生产的主要产品有较好的市场信誉,保持相对稳定的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三年来发生过一般以上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3.在遴选活动期间受到违规举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请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标准》(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和复印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许可证等证照;

(二)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情况的说明材料;

(三)遴选标准、申报书中的证明材料(按所列顺序编排);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应将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便于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并纳入行业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协会会员资格。

五、遴选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企业请于9月2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报至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

(二)9月30日前,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性评审。

(三)10月22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烟花爆竹博览会上,发布入选的“中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强”、“中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强”、“中国焰火燃放企业10强”并授牌,同时在协会网站、会刊、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载和开辟专栏宣传。

(四)如有企业或个人对入选企业有异议进行实名举报,经协会秘书处核实属实者,予以取消并公告。

六、其他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总局中国烟花爆竹协会,邮编:100713。

联系人:明宇,联系电话:010-64464058(带传真);电子邮箱:zgyhbzxh@163.com

    

     附件: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标准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申报书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