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6年6月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7-06-30

2010至2016年的6月,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生产事故22起,死亡63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8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①2016年6月,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

②2015年6月,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

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江西萍乡市上栗县正大出口花炮厂“6.17”事故)。

③2014年6月,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

④2013年6月,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

⑤2012年6月,发生事故3起、死亡36人。

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8人(河南周口市淮阳县东屯花炮厂“6.18”事故);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江西宜春市袁州区隆发花炮厂“6.17”事故)。

2011年6月,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

2010年6月,发生事故5起、死亡10人。

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湖北襄樊市襄阳县峪山镇峪山村三组“6.14”事故、湖南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6.10”事故)。


2012年河南省东屯花炮厂“6·18”重大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6月18日6时左右,生产作业人员先后进入事发现场,进行插引、固引、切引等工序的作业。9时5分,作为人员在东边8#工房门前裁切引时,引发引线燃爆,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事故直接原因是因切引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裁切引线时,引起引线燃爆,导致周边的药饼、线引等发生连锁爆炸。

依照有关规定,对21名事故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12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依法注销东屯花炮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淮阳县政府对东屯花炮厂依法予以关闭。


2015年江西省上栗县正大花炮厂“6·17”较大事故案例分析

2015年6月17日因现场操作人员在38#工房进行内筒装药作业时,操作不当(摩擦或撞击);作业工房存药量严重超重,38#工房爆炸致使39#工房殉爆。38#、39#号工房爆炸抛撒物以上两个直接原因引发爆炸。

依照有关规定,对20名事故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名责任人(正大花炮厂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5名责任人被检查机关立案调查,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名责任人(包括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人)给予行下处罚。

依法吊销正大花炮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6月事故.png

事故分析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