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烟花爆竹连锁经营 严格执行禁限放政策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齐鲁网发布日期:2023-11-02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近日,山东省安委会就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提出要求。
规范有序,适度竞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要求,依法依规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禁将零售店(点)签订连锁经营协议作为许可发证的前置条件。在保障烟花爆竹正常供应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从连锁经营零售店(点)安全条件、经营规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对,支持鼓励竞争,将实力强、安全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连锁经营零售店(点)引入市场,对安全条件较差的连锁经营零售店(点)予以整治提升,逾期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连锁经营零售店(点)予以关闭淘汰。
严格执行禁限放政策。在禁放区域,不再布设零售店(点);在限放区域,原则上仅布设零售点,鼓励由批发企业实行直营;在未实行禁限放的区域,逐步压减零售点数量,直至形成零售店市场全覆盖的布局。限放时间到期后,批发企业要将所有零售点的未销售烟花爆竹全部收回、入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