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协会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24-12-17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章程》,经中央社会工作部二局审核同意,定于2024年12月27日在江西宜春召开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会员代表大会
1.审议《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审议《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4.审议《关于设立协会名誉职务的议案》。
5.选举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
(二)理事会
1.选举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及秘书长。
2.审议协会2025年预算安排议案。
3.审议《第三届理事会工作规划及2025年工作计划》。
4.审议《推进烟花爆竹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倡议书》。
5.审议《烟花爆竹新成果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2月27日(周五)上午,会期半天。
会员代表大会,上午 8:30-12:20;
第一次理事会,上午10:40-11:20。
(二)地点:红林大酒店(地址:宜春市府北路10号;联系电话:0795-7091688)。
三、参会人员
(一)会员代表大会
1.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含会员、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及负责人);
2.邀请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所在地宜春、萍乡、长沙、株洲等四市应急管理局,万载、上栗、浏阳、醴陵等四县(市)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到会指导;
3.邀请中央社会工作部二局、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安全监管司,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九联合党委,全国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三届一次理事会
1.协会理事(含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
2.邀请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不收取其他费用,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回执(见附件)请于12月20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 峰,13681217115(微信同号)
白松元,18611137858(微信同号)
邮 箱:zgyhbzxh@163.com
附件: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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