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25-07-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行为,推进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提高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单位及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  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承诺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自觉履行准则的各项约定,维护烟花爆竹行业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具有勤奋务实、团结奋进、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廉洁自律,自觉维护行业声誉。

第五条  坚持质量第一,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培育深厚的质量文化、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建设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树立品牌意识,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

第六条  遵章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章程、制度,在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业务主管机关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做到令行禁止、恪尽职守,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诚信为本、重合同、守信誉,树立用户至上的观点,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合法合规开展各项活动,建立互相理解、信任的合作关系。

第八条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九条  和谐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努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应尽义务。

第十条  企业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团结协作、共同提高的行业氛围。

第十一条  坚持奉献社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本协会和本行业的声誉。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本准则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十  本准则20221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