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强化“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作者:CFFA发布机构: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4-08-15
近日,江西省安委会下发《江西省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安明电〔2014〕16号),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全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明确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安委会主任任组长,省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公安交警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省安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二是加强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由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层面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道路交通路面执法、消防由省公安厅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南昌铁路局牵头组织;油气管道由省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牵头组织落实。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强化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是强化各地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地方政府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