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和新津县大力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作者:CFFA发布机构: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1-14
一是全员动员,明确标准。2014年11月,区安监局组织全区取得烟花爆竹零售从业资格的经营户召开会议,重点解读学习成都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并印发到全体参会人员,做到标准明确。
二是四方联动,督促整改。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各镇(街)及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区日杂公司)四方形成共识,实施整体联动,按照总量递减、标准从严的原则,共同确定零售经营点位,督促指导经营户做好经营场所的整改达标工作。
三是逐店审查,上门发证。对于基本符合零售经营安全条件的,区安监局逐店进行现场审查,采集图片资料。符合的则现场签字发证;暂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经营户什么时间整改到位,就电话通知及时复查发证。目前,2015年度的50家长期经营户的经营条件已得到根本改变,经营场所实现了专店或相对独立,照明全部换上了防爆灯,长期经营户的换证工作已顺利完成。
四是强化保障,改善条件。针对以往统一定制的专柜已经破旧的实际,今年区供销社、区安监局共计投入16万余元,重新定制销售专柜,免费发放给经营户,并一并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安全用具。同时,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严格按照区安监局要求,禁止向尚未换证的经营户配送烟花爆竹,从源头上促使各零售经营户改善经营场所安全条件。
1月8日,新津县安监局组织全县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网点业主,召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了当前烟花爆竹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近期查处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对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及时组织全面自查自改。从即日起至1月20日,所有批发公司和零售网点自行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全面自查自改,做到守法经营、安全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从即日起,组织专门人员,重点针对烟花爆竹经营购销渠道、实名购销台账、大宗采购备案、储存情况、安全燃放宣传告知情况等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三是严格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专项检查发现的经营违禁产品、购销渠道不明、违规储存、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