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危化企业工艺不改造不许再生产

作者:发布机构:大连日报发布日期:2011-04-13

    目前,市共有29家危化生产企业、128套装置拥有危险化工工艺。由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对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危害极大。对此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危化企业必须进行工艺自动化改造,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从2009年开始,市安监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有关规定,对危化企业提出了危险工艺改造的要求,尤其将大孤山区域作为防范重点。昨日,记者随市安监局、金州新区安监局安全督导小组来到位于大孤山区域的大连天源基化学有限公司,听取了专家对该危化企业自动化改造的评价。这家中美合资企业先后投入近40万元,完成了对加氢、氨基化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连锁改造工作。 
    到2010年底,我市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基本完成了改造。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危化企业未实现工艺自动化改造的,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强制企业必须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据介绍,金州新区安监局已经对一家未完成改造的企业责令停止运行相关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