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构建“平安企业”建立长效机制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1-06-22

    截至目前,厦门市共有33052家企业参加“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其中,8263家达到“平安企业”创建标准,已有822家先后被授予“平安企业”称号。

健康是幸福之源,安全是生产之本。四年多来,厦门市安监局勤勤恳恳,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平安企业”建设的长效机制,总结摸索出一条“党政主导、企业主体、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新路子,通过明确责任人、探索一套创建评定模式、培植兼职骨干队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网络等方式,不断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走向常态化。

明确责任人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创建平安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关键。”厦门市“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始于2007年,在开展争创活动中,十分重视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

近几年来,厦门市安监局把“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细化成企业的管理工作内容,充分运用国家法律法规中对企业的相关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方面抓法人的社会责任和法人代表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落实,组织近4000个法人代表参加创建“平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通过宣传教育、耐心做引导、案例警示等形式,使法人这种“被动”的责任转化为主动、积极的责任,让每一位法人代表都深刻意识到抓好“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如厦门捷安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陈金德围绕“外树企业形象、内抓安全质量”的方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良好提升,连续10年死亡率、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下。另一方面抓企业安全员的工作,包括每天、每月、每年的工作内容,规范要求,强化责任、使命意识。

探索创建评定模式 完善平安企业考评

“没有程序的规范就没有评定的公平,程序是标准化和粗略化的分水岭。”如何在众多企业中,评定出“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典型?厦门市安监局根据《创建“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平安企业”考评标准,用百分制进行细化,形成“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全年有表彰,合格有挂牌”的工作机制。企业认真对照“评定标准”,逐条逐项开展自评、自查整改;各镇(街)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根据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帮助企业建档立册,完善内业资料;聘请专家参与初审、参加考评工作,将复核与初审同时交叉进行,确保做到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完善创建评定机制。

培植兼职骨干队伍 撑起安全保护伞

“安全生产,人是关键。” 厦门市安监局通过抓机构、强队伍,为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抓法人,确保企业法人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创建工作;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安全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员素质,真正做到懂管、敢管;组织座谈会、企业互查的工作机制,增进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相互学习好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会管、能管好。

在全市开展培植兼职骨干队伍的氛围下,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坚持“党管安全”,党委书记亲自主抓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机构队伍不断加强,全厂专职安全员90人,还有几十名共产党员当起兼职安全员,全年共组织安全管理人员215名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鼓舞创建热情

为树立典型,鼓舞创建热情,厦门市通过采取不同的奖惩激励机制,有力地促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如,海沧、同安等区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和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工作开展扎实、创建成绩优异的企业予以表彰,授予“平安企业示范单位”的牌匾,每家企业给予奖励5000元。对与之相反存在生产安全问题的企业,由安监局领导直接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因管理不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发生影响企业安全稳定事件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当年内不得命名为“平安企业”;已经评上的,取消“平安企业”称号;同时企业或个人在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中“一票否决”。

此外厦门市将安全生产、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社会治安、设备安全、职业健康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行业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涉安政务信息互通互联的网络平台,实现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通过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构建“平安企业”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整体提高,生产事故主要指数明显下降:2010年同比2006年,事故起数下降47.76%、死亡人数下降29.6%、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下降6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6.8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