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发布机构: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1-07-21

    7月19日,云南省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安委办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要站在防汛工作第一线,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安委办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煤矿要以防治水工作为重点,加大对水害隐患的监控力度,严肃查处开采保安煤柱和防水煤柱行为;非煤矿山要全面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稳定性,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尾矿库要检查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加强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管理,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六防”工作;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强险路、险段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情况,加强巡查,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电站水库要检查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检查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情况;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做好排查工作,加大防汛安全投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