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采取“空中课堂”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

作者:发布机构:湖北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08-16

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1〕172 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省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自8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持续宣传,着力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三)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及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有关情况;

(四)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近期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责任追究情况;

(六)全省安全生产典型经验;

(七)安全防范常识和相关制度规定。

 三、工作措施

(一)会议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学习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

二)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定期播放安全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电视游走字幕,发布安全提示通稿、公益短信。充分利用交通广播、公众传媒、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移动通讯等现代传媒工具,采取“安全生产空中课堂”等方式,开展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提示,传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省局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在湖北电视台开展系列报道,及时宣传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及落实情况;开设安全知识课堂;设立“安全监督哨”,聘请相关记者为安全监督员,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等进行监督和曝光。

 2.在《湖北日报》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及时报道有关会议精神;宣传全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宣传12350举报电话;刊登2011年全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全省安全生产典型经验;设立“曝光台”,对非法违法行为、全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进行跟踪报道。

3.在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新闻》中开设“平安湖北”系列报道,分别在《焦点时刻》、《时事大家谈》、《百姓零距离》等栏目中,采取深度报道、人物专访、直播访谈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有关内容进行宣传。

4.在省安监局网站和湖北安全生产报开设专版,集中宣传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安监局长座谈会精神。开设《警钟长鸣》专栏,宣传近年来全省较大以上事故有关情况及教训。积极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负面典型。跟踪报道全省重大隐患督办落实情况。

5.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短信平台定期发布安全出行、安全防火等公益短信。

(三)公共场所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在国省道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农贸市场、城市繁华地区、消费娱乐场所、大型生产企业、大型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建立固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宣传栏(牌),刷写必要的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张贴画),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短片(公益广告)。

(四)举办培训班。举办全省安全监管执法培训班,宣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23号文、省政府令第339号等,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这次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讲求实效。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集中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资源优势,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形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断扩大集中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本部门的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建立常态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集中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协商相关媒体,建立常态化宣传平台,打造相对固定的宣传窗口和宣传栏目,发挥主流媒体在安全生产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切实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