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推危化企业现场安全“五法”监管

作者:发布机构: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2-02-14

    常州市安监部门根据“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面临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形势,针对不同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严格坚持各项制度监管、坚持多元融合监管、坚持四位一体监管、坚持统计分析监管,不断推出危化企业现场安全生产“五法”监管,有力推进危化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级联动法监管

重点突出“一化三重点一重大”(“一化”是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重点”是指首批15种危险工艺和60种危险化学品以及66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一重大”是指重大危险源)监管主题,由市、县、镇三级安监部门对全市红、橙、蓝(ABC级)三色466家危化生产企业进行联动监管。市级侧重负责红色(A级)88家企业的三年全覆盖监管,县级侧重负责橙色(B级)134家企业的三年全覆盖监管,镇级侧重负责蓝色(C级)244家企业的三年全覆盖监管,但原则要求市、县二级联动覆盖每年一次红色(A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切入引申法监管

各级安监人员应按照“查源头、验过程、看结果”的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坚持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链条、制度、数据、档案、岗位”五个方面,找准监管切入点,引申到企业过程管理的监管,重点看其管理受控程度,是安监人员的基本监管方法之一。比如从某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某一达标链条检查时,可从《评审标准》中的“机构和职责”第二A级要素的方针目标、负责人、职责、机构和投入方面(B级要素),形成“量化分解、年度计划、鉴定考核、负责人承诺、二级三员职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四级管理网络、从业学历经历资格、安全投入落实”的达标链条切入,逐项引申查验取证企业在机构和职责要素上的达标程度。

专家诊断法监管

安监部门在每年对重点或问题较突出的企业实施现场监管时,应邀请1至3名专家对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把脉诊断。帮助企业找出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建议,企业逐项逐条整改,最后专家复查确认验收,是一种可行有效的监管方法。

隐患诊疗法监管

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重点采用“预诊”防范、“急诊”速解、“会诊”杂症、“复诊”落实等四种隐患诊疗法,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认真督促危化企业通过“预诊”增强全员防范技能,提高防范能力;通过“急诊”快速解决问题,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通过“会诊”排解疑难杂症,开出配套治理“药方”;通过“复诊”推动隐患防范整改,促进工作落实。

常规执法法监管

安监部门通常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安排,适时组织“领导督查、部门检查、整改复查、执法核查”的常规执法监管,充分发挥综合监管效应,并把“四种常规执法法”进行有效的并联监管。如领导督查时对某企业提出现场安全管理问题,要在部门履行检查时进行兼顾查验确认,对隐患未能按期落实整改的,应实施现场执法核查确认,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完成安监部门的常规执法监管程序。这种监管方法的灵活借用,才能有效解决政府部门的监管连续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