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危化品安全标准化自评员实行备案

作者:发布机构: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2-02-20

    近日,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按照《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受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员进行备案管理,对没有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员、登记人员上岗培训的企业,将视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无效,不予进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