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局: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作者:发布机构:湖北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2-02-21

    在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安办主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旭辉指出,隐患是事故的种子,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必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据统计,2011年全省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监部门先后单独或会同煤监、经信、国土、公安、交通、旅游、质检等部门,开展了煤矿瓦斯、水害集中监察行动,非煤矿山危、险、病尾矿库治理,化工企业搬迁及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等,全省工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共排查事故隐患490564条,已整改478934条,整改率97.63%,其中排查重大隐患380条,已整改323条,整改率85%。省安办将7条水上交通的重大隐患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分别在《湖北日报》和省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省地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大部分已整改完毕,已有6条验收销号,去年全省无发生一起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虽然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去年,全省共发生重大事故5起,死亡81人。据了解,在这5起事故中,恩施州“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存在货运农用车违法载人、严重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随岳高速“7.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客运汽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章停车,而紧跟其后的货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而造成的;武汉市发生的“1.17”和“7.12”两起重大火灾事故,主要是由于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的;“1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系驾驶员违规出租并疲劳驾驶旅游包车,在雨天行径下坡湿滑路段时超速行驶且遇险操作不当而导致车辆失控侧翻的。这5起重大事故,充分暴露了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不彻底等问题。

刘旭辉指出,我们要借鉴北京市顺义区隐患排查治理经验,总结推广鄂州市的隐患治理月报月查月改,在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机制,形成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验收销号的闭环,实现隐患月查月报。要落实企业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责任人或实际控制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今年,省安办将重大隐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发放要与各地上报备案重大隐患和隐患整改效果挂钩,继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实行从挂牌督办到整改验收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