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作者:发布机构:青岛日报发布日期:2012-04-16
昨日(15日),记者从青岛市消防部门获悉,即日起市公安消防会同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化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将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坚决防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检查中主要对发现的六类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及时予以取缔;对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未实行分间、分库储存的,将责令改正并给予责任人行政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区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将给予责任人罚款或拘留处罚;对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将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将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