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开展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4-17

   按照盐城市局《关于对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和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盐安监办〔2012〕18号)要求,大丰市安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布置落实,聘请专家对大丰市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均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大丰安监局将按期组织复查验收,对未执行监察指令或拒不整改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同时,检查人员对各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指导,要求各企业根据省、市颁布的评审标准,文件精神的要求,抓紧准备相关软件、硬件资料,开展初评、策划、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