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做好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管理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5-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工作要点》(安监总政法〔2012〕18号)中关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的部署,大丰市安监局从三个方面积极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大丰市安监局明确专人对相关单位登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指导,对系统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发放操作手册,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如实填写相关数据。

 二是认真审核。大丰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对信息系统中的填报数据包括相关单位填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是及时上报。大丰市安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前完成上季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颁证季报工作,将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年报工作。(刘忠明 张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