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个结合”强化危化企业日常监管

作者:发布机构: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8-23

    一是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将“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作为审查的重点并严格把关,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达不到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相关审批手续。二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相结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过程中,把“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重点和主要内容,从严把关。三是与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相结合。凡因“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