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全省危化品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作者:发布机构: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日期:2012-08-30

    近期,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对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提出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是“四项排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全年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动员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隐患排查的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和每一个人,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加强监管,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将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化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没有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全程跟踪,务求实效。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排查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解决。各地要及时收集和发现隐患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全省的统一布置,省安监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组织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