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高危企业要生产先作安全承诺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9-25

笔者从重庆市石柱县安委会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该县决定在煤矿、非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制度。即在中秋国庆及党的十八大期间,高危行业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安全承诺。

一是承诺无非法违法行为。即企业的各种证照齐全有效,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如监管部门检查出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承诺无条件关停;二是承诺两个100%。即安全隐患自查率和整治率均达到100%,如监管部门检查出有安全隐患且不能立即整治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承诺无条件关停;三是承诺零死亡事故。即企业无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如企业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承诺无条件关停。

同时,相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按照“一对一”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现场检查跟踪督促整治落实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夏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