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多措施规范基层安监所建设
作者:姜春华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日期:2012-11-12
近年来,海门市把夯实基层安全监管基础作为改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之举,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要求,积极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基层安监队伍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基层安监所“三个一”工程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在南通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各县区第一名,有3个乡镇(园区)安监所被省安监局评为先进集体。
一、以“阵地建设”为基础,打造装备齐全、结构合理的基层安监队伍
我们切实将基层安监所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阵地,从人员配备、管理模式、责任落实等多方面夯实建设基础。2008年,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市政府决定在乡镇(园区)成立安监所,并着重选取三厂镇、常乐镇、临江新区等三个乡镇(园区)进行了试点。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注重抓好“三个化”:一是人员配备齐全化。2009年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市编办明确了基层安监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划分。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的意见》(海政办发[2012]15号),明确提出基层安监队伍配备要达到省局“1+2”的要求。目前,我市基层安监机构的设置为:乡镇安监所设所长1名,工作人员2名;园区分局设分局长1名,工作人员3—5名。全市21个乡镇(园区)基层安监所共有7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为51人,中级以上职称27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1名,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二是管理实现规范化。在定编、定人、定岗的基础上,我市强化了基层安监所建设,推动 “五有”“五统一”。“五有”:即安全管理有组织机构、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安全管理制度、有应急预案、有安全奖惩考评,从而使全镇上下形成安全生产目标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五统一”:即基层安监所名称和式样统一、职责制度和工作程序统一、业务台帐和档案内容统一、办公条件和检查器材统一、工作进度和考评方法统一。2009年市政府还统一下发了23辆摩托车,解决了基层安监所安全检查交通难的问题。为了树立基层安监人员形象,全市安监所人员配发了统一的服装。三是责任落实全面化。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刚性传递,市政府明确对年内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分数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乡镇、园区和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单位不能评先,领导不能评优。各乡镇(园区)行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乡镇(园区)与各职能部门、乡镇(园区)与行政村、乡镇(园区)与属地企业、企业与职工,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了责任的刚性传递。全市上下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链。
二.以“细胞工程”为抓手,形成规范有序、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
为了强化基层安监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起我市实施了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细胞工程”,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爱岗敬业教育、落实绩效考核,激发每个安监人员的职业潜能。同时,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基层安监工作制度建设。一是以规范统领工作。制订《基层安监所建设规范》,做到“六个一”,即:一张辖区高危企业现状分布图、一套企业概况数据库、一套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监管台帐、一套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一套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监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例会等十一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行为。二是以台账夯实基础。我市围绕安全监管基础台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安全检查业务台帐“三大基础”,指导基层安监所建立统一的安全工作基础台帐,把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生产性质、安全管理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急预案等内容都记入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资料全、档案齐,从而实现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以制度推进落实。通过制订《基层安监所工作考核细则》,实行安监所长安全工作负责制,切实提升基层安监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在安监所长的带领下,全市各乡镇正逐步形成安监所依法监察、村级机构积极巡查、企业全面负责的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新格局。
三、以系列活动为重点,呈现具有特色、得到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亮点
今年8月,我局在国家安监总局举行的“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交流会”中受到了中宣部、安监总局等七部委的联合表彰,成为全国先进,基层安监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市坚持以安全生产委托执法、隐患排查、基层安全知识宣传系列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助推基层安监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一是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有新突破。为进一步突出安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市安监局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赋予乡镇安监所部分行政执法权,提高了执法效率,逐步形成了“委托执法、独立办案、分片指导、联合监察”的安全执法模式。为提高基层安监人员执法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基层安监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乡镇开展委托执法以来,基层安监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2起,行政处罚数额25万元。二是隐患排查有新成效。基层安监所成立以来,始终把开展以农村拆建房、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农村危桥、生产经营单位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分类评估、培育典型企业等多种方式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2012年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基层安监所共组织检查组76个,264人(次)参加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527个,已整改1257个。三是基层安全宣传有新进展。各乡镇安监所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的分管领导,安全干部以及村安全员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新闻报道、悬挂横幅、文艺表演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深入人心,从而营造出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平台,通过村广播、村务公务栏、文化橱窗和普法学校等场所,把宣传培训工作向行政村延伸,并结合创建安全社区的契机,将村民安全公约、日常安全常识汇编成小册子发送到每一个农民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