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停产和半停产危化企业安全管理

作者:发布机构: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2-11-13

为加强对停产、半停产状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消除停产、半停产期间的安全隐患,宁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和半停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危化〔2012〕20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复产报备程序,做好停产装置、设备、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情况,严格停产企业的复产管理,规范停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并全面开展停产企业专项检查活动。

《通知》的印发,对消除停产、半停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盲点,全面加强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