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近期五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
作者:发布机构:未知发布日期:2013-05-02
关于近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的通报
鄂安监发〔2013〕63 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3月份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近期发生的危化品和化工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近期事故情况
(一) 3月18日凌晨2点50分左右,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3月26日21时左右,宜都市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BPI车间精制岗位产品放料离心时,离心机起火燃烧,导致1人死亡。
(三)4月10日凌晨4点20分左右,枣阳化工工业有限公司合成工段脱硫工序在扒填料过程中,发生填料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
(四)4月13日上午11时许,位于东西湖区朝阳路103号洋浦化工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00余平方米,数十吨危化品多次爆燃,造成1人轻度烧伤。
(五)4月20日凌晨2点左右,沪渝高速武汉段一辆运输黄磷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上所载黄磷燃烧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
二、事故教训及工作要求
以上五起事故暴露出当前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无视安全管理制度,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其中江汉精细化工泄漏事故、枣阳化工检修作业坍塌事故和武汉洋浦化工仓库火灾等3起事故,均为违反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开展安全大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态势,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企业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到位。省局近期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的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各地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规、规范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导则(试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企业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在动火、动土、入罐、临时用电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票证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依法从重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从业人员熟知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安全防护对策措施,具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新上岗、轮岗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四)进一步严格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各级安监部门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要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发生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