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订出台危险化学品登记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4-2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近日,浙江省安监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省安监局设立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具体承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和技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协助做好辖区内登记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细则》强调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范围为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同时,《实施细则》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登记内容、登记程序和登记证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还就新老登记管理规定的衔接作了说明。《实施细则》明确指出,登记工作不向登记单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