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开展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作者:发布机构:辽宁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发布日期:2013-04-28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辽宁省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
 
    一是要求各地全面开展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油站的评审标准按照《辽宁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评审标准(试行)》执行,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评审标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执行。
 
    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根据各地实际,将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确定为:至2013年底前,全省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有50%以上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2014年底前,全省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部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水平。
 
    三是建立标准化月报及通报制度。要求自2013年5月起,各地区要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及时调度,填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月报表》并按时上报,省局将对各地工作情况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