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协委员提议城区内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CFFA发布机构:中国江西网发布日期:2015-01-28

     “年味”还是“烟味”?随着今年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禁还是放的问题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在今年的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陈坚建议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要限时定点。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于违规者给予严肃处理。

民俗渐成攀比的活动

    “仿佛鞭炮打得越响、时间越长,来年就会吉星高照,财达三江。”省政协委员陈坚认为,燃放烟花鞭炮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民俗传统,适当地燃放,可以渲染节日气氛。但有些市民将该习俗演变成为祈祷福祉、显露财富、相互攀比的活动,“无节制的燃放烟花鞭炮成为城市居民头痛和诟病的问题。”

城区内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鞭炮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过年习俗之一,似乎过年不放上一挂鞭炮就缺少了“年味”。对于难以一时彻底禁除的实际情况,陈坚建议,逄年过节,限时限地燃放。早上7时前、晚上10时以后禁止在城区内随意燃放烟花鞭炮。由社区与公安部门配合,承担各社区的监管工作,分区分片,视情况不同,统一指定空旷地方燃放,确保安全性。

明确管理主体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烟花爆竹小作坊生产所带来的事故在江西偶有发生,没有规范的生产流程,没有严格的制度监管,一次次的悲剧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陈坚建议,尽快制定和出台新的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划分,克服烟花爆竹管理制度上存在的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工商多头共管,又多头失管的不力无序状态。陈坚还建议,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彻底杜绝私销、私运、私储和任意在城区内燃放烟花鞭炮的现象,对于违规者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