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

作者:CFFA发布机构:人民网发布日期:2015-01-29

人民银川1月28日电 (贾 茹)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有力推动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供销社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

据悉,该办法明确了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息、信件或来人当面进行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将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各市县(区)公安机关、供销社举报对宁夏境内非法贩运、非法运输(途经宁夏)、储存、购销烟花爆竹(含大型礼花产品)的行为。举报内容一经查处落实,将根据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给予实际查处案值5%至10%的奖励。对敢于公开揭露,提供证据作证的人将给予重奖或特别奖励,其中,凡举报伪造“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专营检封”产品(非法生产、贩运烟花爆竹的源头货主),除正常奖励,另给予举报人3万—10万元特别奖励。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进入旺季,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案事件和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近期,全区公安机关在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开展“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成效显著。连续侦破6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捣毁非法烟花爆竹窝点3个,查缴非法烟花爆竹6000余件,涉案价值7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