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关于开展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宣贯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8-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
按照2018年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委托(见附件1),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定于4月初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首期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4月2日报到,4月3日—4日宣贯和座谈讨论。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天佑大酒店(秀英区滨海大道239号;酒店总机:0898-31688855)。
二、宣贯对象
各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企业人员。
三、宣贯内容
(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宣贯。
(二)研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实施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宣贯,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8日前反馈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
(二)请参加宣贯人员自行前往宣贯地点报到。
(三)宣贯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宣贯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如需安排食宿,请在附件回执表中备注(协会协助联系)。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贠明宇,电话010-64464058〈带传真〉,13466314956;邮箱:zgyhbzxh@163.com。
附件1.关于委托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宣贯工作的函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