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讯 为加强安监队伍正规化建设,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江苏省安监局近日出台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服装配置标准》,要求各地于2013年3月30日前,将安监人员执法服装配置到位。
该局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在办公场所工作时、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时(暗访除外)、参加集体或集中执法等重大活动时,必须穿着执法服装,保持仪容严整。执法服装配置范围为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机关在编干部、执法监察队伍在编执法人员,乡镇(街道)专职安监执法工作人员。
执法服装以及安全帽、执法胸徽、胸号、臂章、肩章等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变卖、捐赠或借(送)给他人。各级安监部门应做好执法胸徽、胸号、臂章、肩章标志的登记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辞(离)职、退休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本级安监部门应将安全帽、执法胸徽、胸号、臂章、肩章收回。
桩考,改为更接近实际应用的考试项目。